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1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6,223.78 元,归属实现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8,853,612.08 元,2021 年末母公司末分配利润为220,549,639.93 元。
二、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1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