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商业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宁波银行昆山高新区支行和华侨银行的授信额度做出如下调整:
银行名称 调整前授信额度 调整后授信额度
宁波银行昆山高新区支行 6,000 万元 10,000 万元
华侨银行 660 万欧元 1,200 万欧元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不变。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授信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调整银行授信额度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