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3-05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批准,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882,183.00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13.92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16,882,183.00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34,999,987.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598,496.7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9,401,490.5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4Z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由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1、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现金对价的款项
合计 15,393.51 万元,预先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合计 295.09 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1.66 万元(不含增值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合计 15,700.2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 2021 年 6 月 21 日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15,700.26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6,606.4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节余 135.7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2.53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5.77 万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 2.53 万元,全部转入了公司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742.26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3 年 6 月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放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04079178670 224,399,987.36 0.00
公司无锡胡埭支行
合计 224,399,987.36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700.26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14Z0049 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700.26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
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信息披露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1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5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5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已 变 更 募集资金 调 整 截至期末 本 年 度 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 目 本年 是否 项 目
项目 项 目 , 承诺投资 后 投 承诺投入 入金额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达 到 度实 达到 可 行
含 部 分 总额 资 总 金额(1) 金额(2) 金额与承 (%)(4) 预 定 现的 预计 性 是
变 更 额 诺投入金 = 可 使 效益 效益 否 发
( 如 额的差额 (2)/(1) 用 状 生 重
有) (3) = 态 日 大 变
(2)-(1) 期 化
支付本次 不 适 不适 不适
交易现金 不适用 22,000.00 -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0.00 100.00% 用 用 用 否
对价
支付中介
机构费用 不适用 1,500.00 - 1,500.00 1,366.75 1,366.75 -133.25 91.12% 不 适 不适 不适 否
及相关税 用 用 用
费
合计 — 23,500.00 23,500.00 23,366.75 23,366.75 -133.25 99.4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一(二)1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专户节余 135.7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2.53
万元,全部转入了公司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