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査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和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