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76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口头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0 人)。
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柳新荣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柳新荣,委员:庄伟元(独立董事)、张建文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弋(独立董事),委员:庄伟元(独立董事)、柳新荣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弋(独立董事),委员:李彬(独立董事)、梅华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弋(独立董事),委员:李彬(独立董事)、柳新仁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决策下列事项: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