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食品”)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 35,712.21 万元,同意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40.43 万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
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1.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011.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6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4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投资金 实施周期 项目备案情 项目环评
况
年产十二万
1 吨植脂末生 36,521.61 36,521.61 18 个月 海行审备 海审批表复
产基地建设 [2019]468 号 [2019]181 号
项目
年产冻干咖 吴发改行外 吴环建
2 啡2,160吨项 11,713.72 - 12 个月 备发[2019]37 [2019]237 号
目 号
建设项目环境
新建研发中 吴江发改备 影响登记表
3 心项目 5,274.50 3,552.72 24 个月 [2019]221 号 (2019320584
00000767
号)
信息化系统 吴发改行外
4 升级建设项 2,945.71 - 24 个月 备发[2019]36 -
目 号
合计 56,455.54 40,074.33 - - -
鉴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1]01235号《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712.21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额
金总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 36,521.61 35,712.21 35,712.2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
440.43万元,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43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5,712.2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1235号《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禾食品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佳禾食品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