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04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现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华健康产业”)为实施主体,即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舒华健康产业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5 号文核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27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6,35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314.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5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34,371.36 21,514.7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9,566.67 3,300.00
信息化建设项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5,541.93 1,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合 计 54,479.96 31,314.7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现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舒华健康产业为实施主体,即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舒华健康产业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新增实施主体后,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舒华
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二)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及集团内部分工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打通公司的研发、生产流程,以满足生产业务及销售业务的一线需求,整合公司的研发、生产资源,顺应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MA32TNFR1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下宫村 555 号
法定代表人:吴端鑫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体育健康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1,788.94 2,064.74 8,249.92 1,543.25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6 月 17,667.76 3,819.89 11,275.68 1,755.15
(四)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管理
新增实施主体后,将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舒华健康产业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用于“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舒华健康产业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及舒华健康产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及集团内部分工的实际需要出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募投项目之一“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舒华健康产业。该事项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作为“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舒华体育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