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0-008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舒华体育”)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华健康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5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27 元,
共计募集资金 36,35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180.00 万元(不含税承销及保荐发行费用为 3,000.00 万元,税款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33,1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35.3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14.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55 号)。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34,371.36 21,514.7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 9,566.67 3,300.00
限公司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5,541.93 1,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合计 54,479.96 31,314.70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舒华健康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借款为无偿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借款期限,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MA32TNFR1B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下宫村 555 号
5、法定代表人:吴端鑫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6 日
8、经营范围:健康咨询、健康服务、健康管理、健康文化传播;教育咨询服务;体育运动咨询服务;生产、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跑步机、五金制品、模具、家具、家居用品、服装及鞋、展示架、展示台、标识、其
他展示用品、机电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体育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销售医疗器械。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舒华健康产业 100%股权,舒华健康产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7,667.76 21,788.94
净资产 3,819.89 2,064.74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1,275.68 8,249.92
净利润 1,755.15 1,543.25
注: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舒华健康产业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舒华健康产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舒华健康产业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舒华体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舒华体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