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陈华辉、杨文华、石刘建、陈景淼,监事朱加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事陈华辉、杨文华、石刘建、陈景淼及监事朱加理计划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618,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若上述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调整,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700,560 股
陈华辉 高级管理人 900,560 0.66%
其他方式取得:200,000 股
员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500,400 股
杨文华 700,400 0.51%
高级管理人 其他方式取得:200,000 股
员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500,400 股
石刘建 高级管理人 700,400 0.51%
其他方式取得:200,000 股
员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400,320 股
陈景淼 高级管理人 520,320 0.38%
其他方式取得:120,000 股
员
董事、监事、
朱加理 高级管理人 400,320 0.29% IPO 前取得:400,320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董事、监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因
陈 华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 2022/2/7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金
辉 168000 股 过 : 2022/8/6 格 得的股份 需求
0.12% 减持,不超
过:168000
股
杨 文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 2022/2/7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金
华 125000 股 过 : 2022/8/6 格 得的股份 需求
0.09% 减持,不超
过:125000
股
石 刘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 2022/2/7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金
建 125000 股 过 : 减持,不超 2022/8/6 格 得的股份 需求
0.09%
过:125000
股
陈 景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 2022/2/7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金
淼 100000 股 过 : 2022/8/6 格 得的股份 需求
0.07% 减持,不超
过:100000
股
朱 加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 2022/2/7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金
理 100000 股 过 : 2022/8/6 格 得的股份 需求
0.07% 减持,不超
过:1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董事陈华辉、杨文华、石刘建、陈景淼承诺如下: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监事朱加理承诺如下: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
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相关董事和监事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