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历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乐
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历信”)持有新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电子”)股票 14,293,6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4%。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海南历信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644,91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海南历信创业投 IPO 前取得并经权益分
5%以上非第
资合伙企业(有限 14,293,676 5.4% 派:14,293,676 股
一大股东
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海南历信目前有合伙人 44 人,公司实际控制
人赵战兵为有限合伙人。根据海南历信《合伙协议》,任一合伙人均无法单独控
制海南历信,因此海南历信无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拥有海南历信
80.3723%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参与本次海南历信减持收益的分配。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股份来
名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原因
(股) 源
海 南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4/25 按 市 场 价 IPO 前 资 金 需
历 信 2,644,919 1% ~ 格 取 得 并 要
创 业 股 超过:2,644,919 股 2024/7/25 经 权 益
投 资 分 派 股
合 伙 份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海南历信在新亚电子 IPO 上市前承诺:自新亚电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亚
电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亚电子回购海南历信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新亚电子公开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海南历信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海南历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管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