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23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764,900 股,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3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上市时间:2020 年 12 月 1 日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 10 号
主营业务:药品零售、便利零售
最近三年一期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指标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31,398.15 908,069.71 751,444.42 523,49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225.96 41,441.15 37,429.41 29,845.5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043.21 39,937.30 36,140.79 28,088.5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119.43 10,2441.10 119,060.29 74,440.34
流量净额
2024 年 1-3 月末 2023 年度末 2022 年度末 2021 年度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1,338.98 286,113.02 258,473.51 190,767.32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005,574.68 994,893.45 964,447.71 544,029.68
每股净资产(元/股) 22.61 22.21 26.07 27.44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每股收益(元/股) 0.41 3.23 2.97 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1 3.22 2.96 3.33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39 3.11 2.95 3.14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基 1.81 15.22 16.20 16.70
本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75 14.67 16.12 15.72
益率(%)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 董事会人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蓝波 董事长
2 陈方若 独立董事
3 管云鸿 独立董事
4 赵振基 独立董事
5 于力如 董事
6 朱伟文 董事
7 李恒 董事
2、 监事会人员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金玉梅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2 孙力 监事
3 方丽 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 7 名高管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蓝波 总经理
2 胡渝明 副总经理
3 江燕银 副总经理
4 施艳春 副总经理
5 李恒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6 杨非 副总经理
7 柴治琦 副总经理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764,90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37%。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处于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 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其他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或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如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规定不得参与本激励计 划情形的,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终止,获授资格取消,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拟授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公告日股 计划授出
(股) 本总额的比 股份总数
例(%) 的比例(%)
江燕银 副总裁 24,000 0.02% 1.36%
李 恒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 24,000 0.02% 1.36%
秘书兼财务总监
施艳春 副总裁 24,000 0.02% 1.36%
杨 非 副总裁 24,000 0.02% 1.36%
柴治琦 副总裁 24,000 0.02% 1.36%
胡渝明 副总裁 9,500 0.007% 0.54%
其他核心人员 229 人 1,635,400 1.27% 92.66%
合计 235 人 1,764,900 1.37% 100.00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
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
近亲属。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6.13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
后,激励对象可以 26.13 元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