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43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部分
闲置首发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579.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450.1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对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规划推进,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金额为 67,679.42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本息
合计 20,403.97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1 年 12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 月 31 日募集资金 日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号 使用金额 累计已使用金额 结余金额(含利息及
现金管理收益)
1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 76,650.00 62,124.15 15,035.98
2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 7,778.16 3,811.84 4,054.35
目
3 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 3,022.00 1,743.43 1,313.65
台建设项目
合计 87,450.16 67,679.42 20,403.97
注:上表中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
况,结合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
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投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本次以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健之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现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红塔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