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2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500 万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61 天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6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2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72.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6,579.2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450.16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KMAA200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1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202 100,421.68 76,650.00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
2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4 12,418.00 7,778.16
项目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全渠道多业态营销
3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3 3,022.00 3,022.00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 115,861.68 87,450.16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
股份有限 银行理财产 系列看涨三层 3,500 1.65%或2.93%或 -
公司昆明 品 区间61天结构 3.13%
分行 性存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61天 保本浮动收 - - - 否
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 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61 天结构性存款
2、产品编码:NKM00463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4、收益计算天数:61 天,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本产品到期日(不含)。如发生本产品说明书中的提前终止的情形,本产品期限将相应提前到期调整。
5、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R1 级(谨慎型)(此为招商银行自行评级)。
6、合同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10 日
7、起息日:2022 年 3 月 11 日
8、清算日:2022 年 05 月 11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挂钩标的:黄金
10、本金及收益:招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预期到期利率:1.65%或 2.93%或 3.13%(年化)。招商银行不保证投资者获得预期收益,投资者收益可能为 0。
11、关于黄金价格的观察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 BFIX 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 14:00 的
XAU/USD 定盘价格的中间价。
期末价格:指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以美元计价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Index”每日公布。
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考挂钩标的前一个有效厘定的定盘价格,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12、产品收益率确定方式:
本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水平确定。
(1)如果期末价格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产品到期利率为 2.93%(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2)如果期末价格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产品到期利率为 3.13%(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3)如果期末价格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产品到期利率为 1.6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13、费用: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4、支付方式:根据合同柜台交易
15、流动性安排:本产品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产品。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的,则以招商银行宣布的该产品提前终止日期为提前终止日。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产品本金及收益将以资产组合提前终止时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在该种情形下,招商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在“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结构性存款收益(如有)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投资者确认并同意,招商银行在上述渠道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即视为已送达投资人,投资人在公告约定期限内无异议即为接受公告内容并对其生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 3,5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0036。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招商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80,908.83 346,853.12
负债合计 302,474.04 17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