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 从业人
员总数 10,620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74 名。
3、业务信息
立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 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为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梁谦海 2006年 2006年 2012年 2022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清松 2016年 2012年 2016年 2022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瑾 2018年 2018年 2018年 2021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梁谦海,权益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武汉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年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陈清松,业务合伙人,2012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合伙人
2020年-2021年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合伙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黄瑾,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 年起从事证券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IPO 企业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13 年,2018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 1 次以外,2021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 理 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类型
1 梁谦海 2021 年 7 月 22 行 政 监 中国证监会 因在国联水产2018年、2019
(项目 日 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应收账
合 伙 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存
人) 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
保持足够的审计怀疑等而
出具警示函
2022 年 2 月 8 日 行 政 监 中国证监会 因执行北京久其软件 2017
管措施 北京监管局 年及 2018 年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中,未对违规现金交易
进行充分关注、未对银行回
单备注信息等异常情形进
行充分关注而出具警示函
2022 年 6 月 6 日 行 政 监 中国证监会 因执行香雪制药 2019 年度
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审计中控制测试执行不到
位、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对银行存款的细节测试执
行不到位、制定的个别审计
计划未实际执行、审计工作
底稿存在错漏的情况而出
具警示函。
2 陈清松 2021 年 7 月 22 行 政 监 中国证监会 因在国联水产2018年、2019
(签字 日 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应收账
会 计 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存
师) 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
保持足够的审计怀疑等而
出具警示函
(三)审计收费
本报告期公司拟支付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