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金额为 13,981.90 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 386.67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
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200 万
股,发行价格为 26.56 元,募集资金总额 584,32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66,772,659.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7,547,340.9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
年 11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0〕ZL1049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户行 专户账号 用途 金额
号 (万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年产 100 万平方米
1 分行 81300188000114540 高密度多层印刷电 10,000.00
路板扩建项目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年产 100 万平方米
2 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1159600000017355 高密度多层印刷电 34,657.44
路板扩建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电子电器产品
3 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32050162675500000324 自动化贴装产业化 9,100.00
项目
注:以上专户金额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 环评批复
号 资金投入
年产 100 万
平方米高密 常经审备 常经发备
1 度多层印刷 54,012.43 42,650.68 母公司
电路板扩建 [2019]205 号 [2019]33 号
项目
汽车电子电
器产品自动 2019-420690-3 襄高环审发
2 化贴装产业 13,702.01 9,104.05 东禾电子
6-03-010061 [2019]6 号
化项目
合计 67,714.44 51,754.73 - -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3,757.44 万元,
仅扣除了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尚未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相关支出。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 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 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 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 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
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3,981.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7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总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资 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金额
年产 100 万平方米高密度多
1 层印刷电路板扩建项目 54,012.43 42,650.68 12,414.17
汽车电子电器产品自动化贴
2 装产业化项目 13,702.01 9,104.05 1,567.73
合计 67,714.44 51,754.73 13,981.9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ZL10484号《关于协和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金额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677.27 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4,674.56 万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人民币 386.6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费用明细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审计验资费用 2,641,509.45
律师费用 962,264.1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179,417.55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 83490.57
合计 3,866,681.7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ZL10484
号《关于协和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对上述费用进行了核验.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981.90 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86.67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协和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3,981.9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386.67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