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22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
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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