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伟时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83,478.92 36,051.45
2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11,181.76 11,181.7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80.98 6,180.98
合计 100,841.66 53,414.19
2、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4,473,312.28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59,960,541.9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合计人民币260,736.71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1年 4 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中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