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2-058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分
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及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及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7.12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312.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151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 实施主
入额 体
1 智能化精密纺纱项目(一 104,185.00 57,000.00 富春纺
期) 织
合计 104,185.00 57,000.00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智能化精密纺纱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纺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6,000 万元向富春纺织增资,其中,人民币 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41,0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富春纺织的注册资本由 5,000万元变更为 1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富春纺织提供 10,312.88 万元借款。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签署相关合同。
富春纺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MA8N4W7H52
法定代表人 何培富
成立日期 2021 年 0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伍仟万圆整
住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38 号综
合保税区纬四路以北纬六路以南
一般项目: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针纺织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服装辅料销售;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
(2)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 7,380.10 6,750.32
净资产 4,940.14 4,984.50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4.36 -15.50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春纺织增资及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在本次增资及借款到位前,富春纺织已分别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富春纺织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审议程序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春纺织增资及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及借款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春纺织增资及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及借款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