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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增加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为人民币 7.5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此议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6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
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增加后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 7.5 亿元(含本数)。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将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额
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增加后自有资
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 7.5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增加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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