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授予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数量(万股) 期权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伍芸玲 董事 16.00 1.0211% 0.0323%
史琳 董事 16.00 1.0211% 0.0323%
王勤 副总经理 18.00 1.1487% 0.0363%
王冬萍 副总经理 18.00 1.1487% 0.0363%
杜群 副总经理 16.00 1.0211% 0.0323%
李院生 财务总监 16.00 1.0211% 0.0323%
廖芳 董事会秘书 16.00 1.0211% 0.0323%
核心骨干(131人) 1234.00 78.7492% 2.4900%
首次授予合计 1350.00 86.1519% 2.7241%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核心骨干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卢勇军 核心骨干 67 肖燕舞 核心骨干
2 刘庆芳 核心骨干 68 陈世晖 核心骨干
3 吕淑兰 核心骨干 69 杨文骏 核心骨干
4 余才凤 核心骨干 70 周夏敏 核心骨干
5 张筱玲 核心骨干 71 蒋燕青 核心骨干
6 谢国忠 核心骨干 72 王惠燕 核心骨干
7 黄晓武 核心骨干 73 古欣 核心骨干
8 李应平 核心骨干 74 蒋玉芳 核心骨干
9 葛少可 核心骨干 75 郭诗琪 核心骨干
10 肖晓英 核心骨干 76 孙建华 核心骨干
11 何剑锋 核心骨干 77 陶松 核心骨干
12 张军 核心骨干 78 张翼 核心骨干
13 黄娣 核心骨干 79 罗晶 核心骨干
14 陈韬 核心骨干 80 张芸海 核心骨干
15 罗刚 核心骨干 81 周孝停 核心骨干
16 彭美芳 核心骨干 82 饶国庆 核心骨干
17 尹承富 核心骨干 83 张华 核心骨干
18 肖辉 核心骨干 84 郭坚 核心骨干
19 周志峰 核心骨干 85 涂舜华 核心骨干
20 谢燕 核心骨干 86 廖香梅 核心骨干
21 陈璟 核心骨干 87 罗积生 核心骨干
22 李娟 核心骨干 88 赵引英 核心骨干
23 姚永红 核心骨干 89 刘小晶 核心骨干
24 阮淑梅 核心骨干 90 陈悦岭 核心骨干
25 朱春香 核心骨干 91 李素华 核心骨干
26 张陶似子 核心骨干 92 熊凤琴 核心骨干
27 文芝萍 核心骨干 93 吴芳芳 核心骨干
28 彭洪兰 核心骨干 94 吴轶华 核心骨干
29 谭莉萍 核心骨干 95 张斌 核心骨干
30 李婷 核心骨干 96 彭裕庆 核心骨干
31 戴碧华 核心骨干 97 肖清华 核心骨干
32 刘红梅 核心骨干 98 魏特 核心骨干
33 钟春花 核心骨干 99 杨社柱 核心骨干
34 谢基康 核心骨干 100 康志涛 核心骨干
35 肖淑贞 核心骨干 101 黄剑 核心骨干
36 黄玄英 核心骨干 102 肖小燕 核心骨干
37 程亚琴 核心骨干 103 曹玉 核心骨干
38 吕金燕 核心骨干 104 丁美林 核心骨干
39 黄燕 核心骨干 105 熊舞华 核心骨干
40 曾晓伟 核心骨干 106 王慧兰 核心骨干
41 宋秋娣 核心骨干 107 甘旭东 核心骨干
42 王有财 核心骨干 108 张荣华 核心骨干
43 赖启媛 核心骨干 109 彭名林 核心骨干
44 张晶 核心骨干 110 周昌华 核心骨干
45 陆福花 核心骨干 111 曾祥浩 核心骨干
46 李莎 核心骨干 112 皮宇良 核心骨干
47 黄运荣 核心骨干 113 李辉 核心骨干
48 刘振华 核心骨干 114 罗红霞 核心骨干
49 高长英 核心骨干 115 付海兵 核心骨干
50 黄若顺 核心骨干 116 钟桂卿 核心骨干
51 庄飞 核心骨干 117 潘玉 核心骨干
52 赖启仁 核心骨干 118 王翠亭 核心骨干
53 邓付孙 核心骨干 119 谢人飞 核心骨干
54 肖群 核心骨干 120 李菁 核心骨干
55 李云 核心骨干 121 李丽娟 核心骨干
56 李宇龙 核心骨干 122 华露 核心骨干
57 伍方明 核心骨干 123 周小芬 核心骨干
58 康建生 核心骨干 124 肖兰 核心骨干
59 黄玩香 核心骨干 125 王芳 核心骨干
60 曹苏荣 核心骨干 126 朱小龙 核心骨干
61 郭冬梅 核心骨干 127 梁顺国 核心骨干
62 杨善辉 核心骨干 128 何庆欢 核心骨干
63 侯立建 核心骨干 129 王寒之 核心骨干
64 谭文杰 核心骨干 130 刘深辉 核心骨干
65 周光伟 核心骨干 131 彭芳 核心骨干
66 高强 核心骨干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