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的相
关规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连锁”或“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1145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国光连锁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58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5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0,547,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2,030,599.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516,400.98 元,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 2020 年7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0129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2023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存入金额 188,562,911.9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7,948,789.17
加: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4,654,157.72
减:募投项目支出 83,392,822.63
其中:报告期募投项目支出 5,662,382.00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1,875,457.8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募集资金存入金额人民币 188,562,911.92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8,516,400.98 元差额 46,510.94 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印花税。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31,875,457.84 元(含募集专户理财收益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公司或子公司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具体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元) 额(元) 备注
江西国光 中国建设银
1 商业连锁 行股份有限 36050184015 33,615,700.00 — 已销户
股份有限 公司吉安吉 200000646
公司 州支行
江西国光 中国农业银
商业连锁 行股份有限 14371101040
2 股份有限 公司吉安吉 011360 26,478,700.00 — 已销户
公司 福支行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 备注
(元) 额(元)
江西国光
3 商业连锁 江西银行吉 79690018060 115,245,900.00 — 已销户
股份有限 安青原支行 0017
公司
江西国光 九江银行股
4 商业连锁 份有限公司 75708970000 13,222,611.92 — 已销户
股份有限 吉安青原支 0003896
公司 行
赣州国光 九江银行股 28701980000
5 实业有限 份有限公司 0.00 — 已销户
公司 赣州分行 0002280
江西国光 中国建设银
6 云创科技 行股份有限 36050181015 0.00 — 已销户
公司赣州文 200000880
有限公司 清支行
合计 188,562,911.92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62,382.00 元,累计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341,611.8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主要涉及外部改造、内部地面翻新、天花板改造、水电及后仓建设等工程,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主要为吉安及其周边区域连锁门店提供供货支持,充分满足各类常温、低温、冷藏商品的收货、存储、调配需求,确保各类商品拥有最佳的储存、中转环境,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业务流程、数据分析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实现信息系统软件、硬件、运维环境、管理技术的全方位提升,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但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31,875,457.84 元(含募集专户理财收益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情况及原因如下:
(1)“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