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 8 号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5,079,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079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蒋生华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计望许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范跃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5,079,6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5,079,6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5,079,6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5,079,6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5,079,6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5,079,6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5,079,6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5,079,6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关于 2021 年 3,829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利润分配及 ,600 0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的
议案》
7 《关于续聘天 3,829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健会计师事务 ,600 0
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5、7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金、王骁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生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