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四) 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
1、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3.33%,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
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44,372,616.08
负债总额 500,354,932.22
净资产 1,591,441,591.94
货币资金 227,894,604.26
财务指标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247,540.2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227,894,604.26 元,公司本次拟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依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 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