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相关议案亦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
具的《关于受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80 号)。
3、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10 号)。
4、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
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5、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方案中“5、发行数量”及“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的内容进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6、2023 年 8 月 3 日,根据调整后的方案,以及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披露了《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7、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
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更新至 2023 年半年度,披露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 年
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二、 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一直与中介机构
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实际需求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各方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 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鉴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是综
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
四、 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撤回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