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0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 号)批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272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2.7 万股,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 5,316.7
万股变更为 7,089.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5,316.7 万元变更为 7,089.4 万元,公
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章程
(草案)》修订对照表见附件)。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 备查文件
1、《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2 日
附件: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 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怀柔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局怀柔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11011675871543XN。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 人民币普通股 1,772.7 万股,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怀柔区融城北路 10 号院 1 号楼 2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怀柔区融城北路 10 号院 1 号楼 2
层 224。 层 224。
邮政编码:101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89.4 万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认定的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情况如下表: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情况:
发起人姓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公司由原北京新时空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新时
名/名称 (万股) (%)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 11 名股东共
宫殿海 1156.608 57.60 净资产折股 同出资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注册登记,取得
杨耀华 401.600 20.00 净资产折股 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发起人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
袁晓东 140.560 7.00 净资产折股 和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闫石 92.368 4.60 净资产折股 发起人姓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刘继勋 52.208 2.60 净资产折股 名/名称 (万股) 例(%)
池龙伟 36.144 1.80 净资产折股 宫殿海 1156.608 57.6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姜化朋 32.128 1.60 净资产折股 杨耀华 401.600 20.0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王志刚 32.128 1.60 净资产折股 袁晓东 140.560 7.0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唐正 32.128 1.60 净资产折股 闫石 92.368 4.6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邢向丰 16.064 0.80 净资产折股 刘继勋 52.208 2.6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王跃 16.064 0.80 净资产折股 池龙伟 36.144 1.8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合计 2008 100 -- 姜化朋 32.128 1.6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王志刚 32.128 1.6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唐正 32.128 1.6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邢向丰 16.064 0.8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王跃 16.064 0.80 净资产折股 2015.09.30
合计 2008 100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089.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