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1-047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合顺”)拟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 20,400 万元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法规要求,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了承诺。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报告期由2017年-2020年1-9月变更为2018年-2020年,公司于2021年4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结合近期公司募投项目执行进展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版)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 6 年,分别假设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全部转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
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1 年和 2022 年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5%、0%、15%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4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0.79 元/股。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假设 2021 年度、2022 年度不进行转增股本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考虑
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
8、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9、未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度/2021 2022 年度/2022 年末
项目 年末 截止 2022 年 12 月 截止 2022 年 6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 30 日全部转股
情景 1:2021年、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5%
总股本(万股) 31,554.70 31,554.70 33,44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846.03 8,369.13 8,369.13
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299.57 7,904.64 7,904.6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7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5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 0.29 0.25 0.24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 0.29 0.24 0.24
每股收益(元/股)
情景 2:2021年、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总股本(股) 31,554.70 31,554.70 33,44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583.57 11,583.57 11,583.57
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940.67 10,940.67 10,940.67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7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5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 0.35 0.35 0.34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 0.35 0.33 0.33
每股收益(元/股)
情景 3:2021年、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15%
总股本(股) 31,554.70 31,554.70 33,44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3,321.10 15,319.27 15,319.27
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581.78 14,469.04 14,469.0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9 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 0.46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 0.40 0.46 0.45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 0.40 0.43 0.43
每股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在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转股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债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必要性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区域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1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山东省滕州市 55,819.15 20,400.00
合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