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5000 万元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名称: 7 天单位通知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 起息日 收益类型 预计年化
(万元) 收益率
1 中国建设银 七天单位 通知存款 2000.00 2121-9-3 固定收益 1.75%
行嵊州支行 通知存款
2 浙商银行绍 七天单位 通知存款 3000.00 2021-9-6 固定收益 1.90%
兴嵊州支行 通知存款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 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 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向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购买了人民币 7 天单位通知存款产品,主要条款 如下:
产品名称 7 天单位通知存款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型
认购金额 2000 万元
起息日 2021-9-3
预期年化收益率 1.75%
(2)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向浙商银
行绍兴嵊州支行购买了人民币 7 天单位通知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7 天单位通知存款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型
认购金额 3000 万元
起息日 2021-9-6
预期年化收益率 1.90%
2、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通知存款产品,产品类型固定收益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4、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七天单位通知存款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
求。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浙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94,644.79 96,169.61
负债总额 35,256.42 30,822.91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59,388.37 65,346.70
货币资金 18,812.12 9,78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36.69 6,475.69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