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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58 沪市 华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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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新材: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华达新材: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
监事 3 名,实到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军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对前
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更新相关财务数据及信息,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说明中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新,公司各项条件仍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及信息,公司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及信息,公司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及信息,公司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钱军良先生、姜震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01.提名钱军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02.提名姜震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钱军良先生

  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浙江华达建材有限公司会计等职务。现任华达新材监事会主席、浙江龙祥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杭州金月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华达新材子公司浙江华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钱军良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姜震宇先生

  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E 类)。曾荣获富阳市人民政府富阳市第三届青年科技奖,杭州市富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富阳区“135”优秀中青年人才等荣誉。曾任华达集团设备科长、检验科长、技质科长、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华达新材监事、技术中心副主任,华达新材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华达新材孙公司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监事。

  姜震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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