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
人丽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 日上午
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CEO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0 元
(含税)。拟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2,030,000 股为
基数扣除由于不符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相关解锁条件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45,000股,即以 401,88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4,395,850.00 元,分红比例达到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55%。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不高于人民币 252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 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 2021 年末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 6,557.07 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孙哲、李丹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朱巧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14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其中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孙哲、李丹等 13 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14.55 元/股;预留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37 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5,000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和《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
此外,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孙哲、李丹等 13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 13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此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448,500 股,解除限售人数为 68 人。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68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后续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届满,为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决定换届选举。监事会拟提名杨健祥先生、杨宇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为利于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