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
简称“上海银行上海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3,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3 号结构性存款产
品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保障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2、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是
否
受 产 预计 收 结 构
托 品 金额(万 年化 收益金 产品 益 构 成
方 类 产品名称 元) 收益 额(万 期限 类 化 关
名 型 率(%) 元) (天) 型 安 联
称 排
交
易
上
保
海 结 上海银行 本
银 构 “稳进” 1.00 7.40 浮
行 性 3 号结构 3,000.00 /3.10 /22.93 90 动 是 否
上
海 存 性存款产 /3.20 /23.67 收
分 款 品 益
行 型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同时公司对于委托理财有如下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3 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6 月 17 日
产品到期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产品本金:人民币 3,000.00 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10%/3.20%
产品挂钩标的:黄金美元定价(伦敦黄金市场协会发布的伦敦黄
金下午定盘价,以每盎司黄金折合美元表示)的表现值挂钩
产品收益计算公式:名义本金*客户收益率*实际投资期限/365波动幅度=最终定价日价格-期初定价日价格
收益率确定方式:若产品波动幅度 < -500,收益率为 1.00%;波动幅度在【-500,160】区间内,收益率为 3.10%;波动幅度 >160,收益率为 3.20%
产品费用及税费:结构性存款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结构性存款财产承担;上海银行上海分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若上海银行上海分行以其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上海银行上海分行对结构性存款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上海银行上海分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客户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获收益的应纳税款应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上海银行上海分行将根据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情况下,上海银行上海分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保险债权投
资计划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债券、回购、拆借、存款、借款、现金、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券商、保险、基金等)、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投资品的比例为 30%(含)-100%,资产支持证券等其它各类资产比例不超过 90%(不含)。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上海银行上海分行系已上市金融机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29)的分支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项目 /2020 年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15,114,216.34 2,788,672,788.89
负债总额 780,660,158.01 405,899,26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39,032,219.46 2,387,581,155.38
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5,242,103.17 -277,389,675.20
量净额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201,886,436.62 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50%。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委托理财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两类,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余额)的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一般不超过3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余额)的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情况
金额:人民币元
理
财
序 受托 产 尚未收回本金
号 人 品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金额
类
型
广发 结构
1 银行 性存 20,000,000.00 20,000,000.00 49,315.07 0.00
款
结构
招商 性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