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丽人丽妆 证券代码:605136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203.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51%。其中首次授予 163.30 万股 ,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41%;预留 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10%,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权
益总额的 19.6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 825 弄 89,90 号 6 层 618 室
主营业务:电商零售业务、品牌营销运营服务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黄韬、黄梅、杜红谱、陈曦、林林、
曹炜、李远鹏、吴飞,其中曹炜、李远鹏、吴飞为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分别为汪华、董锋、杨宇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黄韬、副总经理黄梅、董事会秘书杜红谱、财务总监李爱丽。
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3,874,467,701.99 3,614,812,583.52 3,420,274,07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993,647.66 252,296,766.22 227,216,69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18,046,575.70 200,144,730.45 206,857,944.7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84,104,919.16 1,298,116,880.10 1,043,608,002.05
总资产 2,224,904,402.99 2,103,311,729.49 1,659,657,711.35
每股净资产(元/股) 4.40 3.61 2.90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9 0.70 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9 0.70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61 0.55 0.57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6 21.54 24.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5.51 17.46 22.35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3.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51%。其中首次授予 163.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41%;预留 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10%,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19.68%。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情形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6)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中层管理人员;(3)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时及考核期间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类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别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
杜红谱 董事、董事会秘书 8.00 3.94% 0.02%
董事、高级 李爱丽 财务总监 8.00 3.94% 0.02%
管理人员
合计 16.00 7.87%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 91 名) 147.30 72.45% 0.37%
预留部分 40.00 19.68% 0.10%
合计 203.30 100.00% 0.51%
(四)相关说明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55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4.5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5.41 元的 50%,为每
股 12.71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