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15,181.99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5,067.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067.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067.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1,108.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8.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6342号《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年产 110 万件新能源汽车 38,000.00 38,000.00 扬江行审备[2021]43 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案证》
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 扬发改外经发[2021]366 号《境外投资项目
件二期扩产项目 27,067.00 27,067.00 备案通知书》以及江苏省商务厅境外投资证
第 N3200202200087《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合 计 65,067.00 65,067.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130.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已置换金额/拟置换金额
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 38,000.00 8,226.87 21.65 8,226.87
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 27,067.00 6,903.99 25.51 6,903.99
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合 计 65,067.00 15,130.86 23.25 15,130.86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08.26万元(不含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850.00万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58.26万元,截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1.13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51.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律师费用 18.87 18.87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23.58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8.68 8.68
合 计 51.13 51.13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15,181.99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6508号《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嵘泰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嵘泰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选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额为15,181.99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15,181.99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15,181.99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己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己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己支付的发行费用。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