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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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4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曹彬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人民
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人民币,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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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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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