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6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鉴于上述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