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2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2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500 万元~4,5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02.968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5%
累计已回购金额 3,729.743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5.36 元/股~38.0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对外披露
了《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袁正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
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5 月,公司未进行回购。
截至 2024 年 5 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02.96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00 元/股,最低价为 35.36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729.7438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