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6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清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及《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