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3.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9.00 万股的 0.66%。其中首次授予 228.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9.00 万股的 0.57%;预留 3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9.00万股的 0.09%,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 13.2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成立日期:2004 年 0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人造草纤维单丝、人造草纤维长丝、人造草坪、人造草坪铺装设备、人造草坪维护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人造草坪铺装胶水、人造草坪接缝布销售、进出口;人造草坪场地铺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广州东路 66 号。
A 股上市日期:2020 年 9 月 30 日
2、公司概况:公司主要从事人造草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生产和 销售规模最大的人造草坪企业。公司人造草坪产品分为运动草和休闲草两类。运 动草方面,公司可生产高耐磨度、高回弹性能、高拔脱力以及抗老化的产品,可 应用于足球、曲棍球、橄榄 球等不同运动场地。休闲草方面,公司可生产不同 外观、不同颜色,具有优质耐 候性、防褪色性和环保的产品,可满足客户居家、 商业场所等各种定制化场景。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55,354.18 139,767.61 123,937.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8,460.38 22,830.52 23,998.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归属于母公 26,866.08 20,741.17 18,600.74
司股东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84.08 23,449.62 23,589.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1798.94 68218.32 41538.26
资产总计 129118.29 107091.98 83479.78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95 0.65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98% 41.13% 52.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33.96% 37.37% 41.04%
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强翔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2 王淮平 董事
3 姜世毅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 樊继胜 董事
5 李永祥 独立董事
6 施平 独立董事
7 刘绍荣 独立董事
8 杨波 监事会主席、监事
9 张小平 监事
10 江淑莺 职工代表监事
11 陈金桂 副总经理
12 许政 副总经理
13 李兰英 副总经理
14 赵春贵 副总经理
15 陈国庆 副总经理
16 韩志诚 副总经理
17 肖辉曙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63.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9.00 万股的 0.66%。其中首次授予 228.5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9.00 万股的 0.57%;预留 35.0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9.00 万股的 0.09%,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3.28%。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85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姜世毅 董事、董事会秘书 12.9 4.90% 0.032%
副总经理
2 李兰英 副总经理 12.9 4.90% 0.032%
3 赵春贵 副总经理 12.9 4.90% 0.032%
4 陈金桂 副总经理 10.5 3.98% 0.026%
5 许政 副总经理 10.5 3.98% 0.026%
6 韩志诚 副总经理 10.5 3.98% 0.026%
7 陈国庆 副总经理 9.2 3.49% 0.023%
8 肖辉曙 财务总监 7.0 2.66% 0.01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员工(77
人) 142.1 53.93% 0.355%
预留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