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证券代码:605090
第一期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摘要(修订稿)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与最终实施结果可能存在偏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股票价格受经营业绩、宏观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及投资者心理等多重因素影响;此外,本持股计划设置了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本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引和《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2、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事业部总经理;各职能中心总经理及部分核心业务骨干,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本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7,539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7,539 万份,最终规模根据持有人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此外,本持股计划拟预留 20% 份额,即预留的份额上限为1507.80万份。
6、本持股计划的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购买九丰能源 A 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7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2,015.7812万股)的 1.13%,其中预留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40.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九丰能源 A股普通股股票,受让价格为 10.77元/股,并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7、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8、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3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9、本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低于12个月,各持有人获得的对应标的股票自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计划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各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40%
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第二个解锁期 2023年年度报告实际披露日 各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30%
第三个解锁期 2024年年度报告实际披露日 各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30%
10、本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解锁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如下:
解锁期 参考基准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锁期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年
度增长不低于 53.29%,即不低于 95,000万元(含)。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年
第二个解锁期 2021年度,公司 度增长不低于 93.63%,即不低于 120,000 万元(含);或公
实现归属于上市 司 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不低于 215,000万元(含)。
润61,974.54万元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年
第三个解锁期 度增长不低于 142.03%,即不低于 150,000万元(含);或公
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365,000 万元(含)。
相关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及考核办法详见“第五章 存续期限、锁定期及考核”
之“三、考核”。
11、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本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
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1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
见;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
议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持
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3、本持股计划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财税
法规执行,参与对象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
行承担。
14、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声 明......2
风险提示......3
特别提示......4
释 义......8
第一章 总则......9
第二章 参与对象的确认依据和范围 ......11
第三章 计划规模、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12
第四章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14
第五章 存续期限、锁定期及考核 ......16
第六章 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20
第七章 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25
第八章 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权益处置......26
第九章 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29
第十章 其他事项 ......30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九丰能源、公司、本公司 指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期持股计划、 指 江西九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持股计划、持股计划、本计划
本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持股计 指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划草案(修订稿) (草案)》(修订稿)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指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稿) 管理办法》(修订稿)
份额持有人、持有人、参与对象 指 参加本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指本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九丰能源A
股普通股股票
自本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
存续期 指 日起,至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
且本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
完毕之日止
本持股计划设定的持有人解锁条件尚未成就,所获
锁定期 指 授份额不得转让或处置的期间,自本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注:本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 总则
本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业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
一、本持股计划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目前正处于模式优化、资源布局、整合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此,公司董事会分别制 定 了 LNG 业 务 、LPG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