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 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10 月 2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060 联德股份 2021/10/1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3.69%股份的股东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
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为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10月 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18 号大街 77 号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关于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为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议案 2 和议案 3 已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13 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1: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All i edMachinery International Limited、宁波梵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旭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佳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朔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迅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 2:宁波梵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 3:宁波梵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收购江苏力源金河铸造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3 关于为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