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
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所”)
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
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律
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先发,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韶能股份、德方纳米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三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先发、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三生、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含税),其中财
务报告审计费用 6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含税),与上年保持不变,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其自 2020 年度至 2023 年度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