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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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380 万股,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
的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3,520 万股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
愿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少武及实际控制人张秋芳、张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公司股票此期间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
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3、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
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同时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
其他规定。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通美实业、美富咨询、美平咨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公司
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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