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02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大额存单转让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农业银行余姚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产品名称及期限:
序号 受托方 委托理财金 份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期限
额(万元)
1 农业银行余 2,000.00 5 2023 年第 10 期公司类法 3 年期(可转让)
姚支行 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合 计 10,000.00 / /- /-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且最长存续期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理财产品转让的情况
公司前期向农业银行余姚支行购买的 2022 年第 21 期公司类法人客
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于近期转让12,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预期年化 转让金额 利息
(万元) 收利率 (万元) (万元)
农业银行余 2022 年第 21 期公
姚市支行 司类法人客户人民 12,000.00 3.35% 12,000.00 364.78
币大额存单产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2 号)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4.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6,72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75.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4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确认,并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72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号 受托银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份 合计 预计年化 产品期
行 类型 (万元) 数 (万元) 收益率 限
农业银 2023 年第 10 期 3 年期
1 行余姚 大额 公司类法人客户 2,000.00 5 10,000.00 3.10% (可转
支行 存单 人民币大额存单 让)
产品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且最长存续期不超过 12 个月,收益类型为保本固定收益型,此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保本存款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世茂能源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与农业银行余姚支行签署《法人客
户大额存单产品协议书》购买大额存单,该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23 年第 10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产品编号 2022000303
币种 人民币
利率类型 固定利率
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产品期限 3 年
到期利率 3.10% 年
预约开始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预约结束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发行开始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发行结束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产品发行规模 20 亿元人民币
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整月或整年天
实际存款天数 数(1 月按 30 天,1 年按 360 天),提前支取时自起息
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存款人因购买本产品所导致的任何现有或将来的税收
税收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税)、开支、费用及任何其它性质的
支出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农业银行不为存款人预提此类
费用。
本存款产品购买当日起息,到期日或支取日不计息。若遇
产品计息方式说 发行人提前赎回产品,产品赎回日即为产品到期日,产
明 品利息按实际存续天数计息。
本存款产品到期日后需由存款人自行支取。遇非银行工
作日时可于前一日支取,但实付利息天数将扣减一天。
本产品是否可提前支取: 是
提前支取起点金额: 1000 万
提前支取说明 提前支取次数:多次
提前支取利率说明:以农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提前支取销户说明:如提前支取后留存余额小于存款起
点金额,则大额存单全部销户。
本产品是否可转让:是
本产品是否可赎回:否
产品转让和赎回 本产品若为可赎回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
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向存款人赎回该产品。若中国农业
银行提前赎回该产品,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提前赎回日前
三个工作日内向存款人发出公告。
逾期利息 本产品逾期利率:按支取日活期利率执行
产品质押 产品可质押
各项费用 该产品暂不收取费用。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且最长存续期不超过 12 个月。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上述理财产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单次转让后公司需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
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农业银行余姚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105.20 115,230.96
负债总额 15,323.51 11,902.06
所有者权益 109,781.69 103,328.90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606.32 39,472.65
净利润 14,452.33 17,542.64
经营活动产生的 14,646.05 21,299.70
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