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4-62087887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能源公
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度的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世茂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世茂能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世茂能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世茂能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世茂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上证函〔2022〕3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世茂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世茂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上证函〔2022〕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世茂能源公司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表 2
上市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 2021 年期 占用累计 占用资金 2021 年度 2021 年期 占用形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算的会计科 初占用资 发生金额 的利息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成原因 占用性质
系 目 金余额 (不含利 (如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息)
非经营性
现控股股东及其他 占用
关联方 非经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非经营性
前控股股东及其他 占用
关联方 非经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总计 / / / / /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 2021 年期 往来累计 往来资金 2021 年度 2021 年期 往来形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名称 公司的关系 算的会计科 初往来资 发生金额 的利息 偿还累计 末往来资 成原因 往来性质
目 金余额 (不含利 (如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息)
宁波世茂铜业 供热销 经营性往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应收账款 117.36 1,297.76 5.11 1,273.02 147.21 售和房 来
业 屋租赁
经营性往
来
非经营性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往来
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
往来
非经营性
关联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