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永和股份
股票代码:605020
2023 年 8 月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3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3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8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 893 号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8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5.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9.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1.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1、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可转债转股(权益分派前)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起止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4 日,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
目前尚处于行权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共计 4,143
股。
公司“永和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起进入转股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自 2023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共有 84,000.00 元“永和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2,489股。
根据上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由 270,802,337 股增
加至 270,808,969 股,注册资本由 270,802,337 元增加至 270,808,969 元。
2、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270,808,96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7,702,242.25 元(含税),转增108,323,588 股。鉴于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270,808,969 股增加至
379,132,557 股,注册资本由 270,808,969 元增加至 379,132,557 元。
3、公司可转债转股(权益分派后)
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共有 11,000.00 元“永和转债”已转
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460 股。公司总股本由 379,132,557 股增加
至 379,133,017 股,注册资本由 379,132,557 元增加至 379,133,017 元。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综合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工商登记部门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7,080.2337 万元。 37,913.3017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080.2337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913.3017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结构为:人民币 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
普通股27,080.2337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通股 37,913.3017 万股,其他种类 0 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经理 2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总监 1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工程师为公司 名、总工程师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高级管理人员。
总监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等事宜。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议案二: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根
据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童建国先生、徐水土先生、余锋先生、童嘉成先生、赵景平先生、陈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