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管理层拟定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总结了公司 2021 年经营情况及重点工作,并提出 2022 年工作计划。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殷丽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同时制定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汇总了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