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受托方 委托理财金额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期限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1年第72期公司类 3年
5,000 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 (可提前转让)
有限公司 存单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2年第9期公司类 3年
1,000 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 (可提前转让)
有限公司 存单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年
5,000 单位大额存单 (可提前转让)
公司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安排,本次持有期限不超过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 年 3 月 30 日,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
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2 年 4 月 8 日,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慈溪周巷支行
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周巷支行
账号:351980991225
户名: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时间:2022 年 4 月 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以上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中,资金分期进行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806,35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999,198.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26,232.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972,966.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0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万元)
2021年第72
中国农业 银行理 期公司类法 3年(可 保本保
银行股份 财产品 人客户人民 5,000 3.35% - 提前转 证收益 - - - 否
有限公司 币大额存单 让)注1
产品
2022 年第 9
中国农业 银行理 期公司类法 3年(可 保本保
银行股份 财产品 人客户人民 1,000 3.35% - 提前转 证收益 - - - 否
有限公司 币大额存单 让)注2
产品
中国银行 银行理 单位大额存 3年(可 保本保
股份有限 财产品 单 5,000 3.35% - 提前转 证收益 - - - 否
公司 让)
注 1:本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安排,本次持有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受让该大额存单,需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2022 年 4 月 6 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800,277.78 元。受让
后,公司享有该大额存单自产品成立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至转让期间的收益。
注 2:本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安排,本次持有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受让该大额存单,需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2022 年 3 月 2 日-2022 年 4 月 6 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32,569.44 元。受让后,
公司享有该大额存单自产品成立日(2022 年 3 月 2 日)起至转让期间的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本次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及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本次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农业银行 2021 年第 72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产品名称 2021 年第 72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产品代码 2021000336
利率类型 固定利率
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产品期限 三年
到期利率 3.35% 年
认购本金 人民币 5,000 万元
认购日期 2022 年 4 月 7 日
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产品到期日 2024 年 10 月 15 日
提前支取利率 以农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产品发行规模 20 亿元人民币
实际存款天数 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整月或整年天数(1 月按 30
天,1 年按 360 天),提前支取时自起息日(含)至支取日(不含)
的自然天数。
存款人因购买本产品所导致的任何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
税收规定 利息税)、开支、费用及任何其它性质的支出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农业
银行不为存款人预提此类费用。如遇政策调整,将另行公告说明。
提前支取说明 本产品是否可提前支取:否
本产品是否可转让:是
本产品是否可赎回:否
产品转让和赎回 本产品若为可赎回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在产品存续期
内提前向存款人赎回该产品。若中国农业银行提前赎回该产品,中国
农业银行将在提前赎回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存款人发出公告。
产品质押 产品可质押
2、中国农业银行 2022 年第 9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产品名称 2022 年第 9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产品代码 2022000020
利率类型 固定利率
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产品期限 三年
到期利率 3.35% 年
认购本金 人民币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