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BailongChuangyuanBio-tech Co., Ltd.
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信大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份数 拟发行 3,18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8%,本次不涉及老
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4 月 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680 万股
1、发行人控股股东窦宝德及实际控制人窦宝德、窦光朋
承诺
自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
人”、“公司”、“百龙创园”)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
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果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 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
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
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
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
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股东唐众、郭恩元、深圳恩复、鸿庆华融、嘉
兴恩复承诺
本单位/本人承诺,自百龙创园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全权管理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
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单
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为本单位/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
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单位/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本单位/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
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
期 3 个月。如果本单位/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
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本人将在获得收入
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
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单位/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禚洪建、
安莲莲、张安国、李冬梅、赵德轩承诺
本人承诺,自百龙创园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全权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
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
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
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
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
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3 月 30 日
注:简称请参照释义部分。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窦宝德及实际控制人窦宝德、窦光朋承诺
自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公司”、“百龙创园”)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