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豪悦护理”)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60,474,2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1,809,592.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8,664,607.8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9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45号《验资报告》。
将本次发行归属公司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 19,740 万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瓶窑支行开立的账户(357178426470,以下简称“中行6470”);将 39,075.14 万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瓶窑支行开立的账户(377978424339,以下简称“中行 4339”);将 20,100 万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开立的账户(571912380710109,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0109”);将 14,995.46 万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开立的账户(571912380710706,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0706”);
将 15,000 万元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开立的账户(0710210000000729,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0729”);将 10,000 万元汇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户(71010122002042146,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2146”);将 30,000 万元汇入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开立的账户(9550880029566901149,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1149”);将9,837 万元汇入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开立的账户(9550880029566901059,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1059”)。另扣减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应承担的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上市初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发行费用含税金额 11,180.96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866.46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 34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实际投入 进展情况
号 金额
新增年产6亿片吸收性卫生用 已完成
1 品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19,740.00 19,719.48
2 年产 12 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 90,194.00 66,740.52 建设中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 研发运营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9,837.00 4,563.70 建设中
4 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 20,100.00 4,899.42 建设中
5 偿还银行借款 15,000.00 14,995.46 已完成
合计 154,871.00 110,918.58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期间,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的情形。具体情形情况如下: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含 4.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此时公司用于定期存单的金额为 25,0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和 2022 年 4 月 29 日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
和 15,000 万元用于定期存单,之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定期存单的余额为 45,000万元,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的 23,000 万定期存单到期,并收到利息 402.5 万
元。同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定期存单,之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定期存单的余额为 42,000 万元,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定期存单的余额为 42,000 万元,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四、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董事会决定在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40,000万元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5,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4月24日止。
本次增加5,000万元资金额度后,加上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40,000万元资金额度,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合计为45,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4月24日止。
在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为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额度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4月24日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资料,认为:
1. 公司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的利益。
2. 公司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额度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4月24日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我们对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异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