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0-004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6,963.93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豪悦护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60,474,2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1,809,592.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8,664,607.8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9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45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
1 新增年产 6 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智能制造技 19,740.00 19,740.00
改项目
2 年产 12 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智能制造生产 90,194.00 90,194.00
基地建设项目
3 研发运营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9,837.00 9,837.00
4 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 20,100.00 20,100.00
5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4,995.46
合计 154,871.00 154,866.46
上述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154,871.0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154,866.46万元。公司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部分。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届时已累计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503号),截至2020年9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6,963.9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使用募投项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
号 目投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新增年产 6 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智 19,740.00 17,473.71 17,473.71
能制造技改项目
2 年产 12 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智能制 90,194.00 39,490.22 39,490.22
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109,934.00 56,963.93 56,963.93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963.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合以上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9503号《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豪悦护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豪悦护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豪悦护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豪悦护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9 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503号)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