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1-033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7 号”《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持续
督导期为 2020 年 9 月 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
内。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国信证券签订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民生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国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信证券承接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国信证券委派侯英刚、张立新(简历详见附件)担任本次可转债事项的保荐代表人,并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民生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王成林、臧晨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侯英刚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 TMT 业务总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
人,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经济学学士。2016 年加入国信证券,参与亚康万玮 IPO、珠海明骏收购格力电器、蓝思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
张立新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 TMT 业务总部高级经理,经济学学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加入国信证券。曾参与的项目包括:临沂 2010
年度城投债、华仪电气 2011 年度非公开、德尔地板 IPO、山东玻纤 IPO 等项目。